沪工程资[2011]8号
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
为了加强学校节水用水工作的管理,根据《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》中有关节水用水的规定,结合本校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适用范围
本办法适用于本校内节水用水工作的管理。
凡自来水供水管网到达本校内的用水>意昂5和个人,均应遵守本办法(消防专用水除外)。
第三条 主管>意昂5及其职责
节能办是学校节水用水工作的责任管理>意昂5,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🫲。节能办根据节约用水规划制定年度节约用水计划,对节约用水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🥞。节能办根据各区计划用水办公室下达的用水定额🧑🏻🦱,对学校用水>意昂5制定综合用水和单项用水的定额。并实行节约用水管理原则🤙🏿。
学校建立节水和用水领导小组🧌,对学校的节水用水行使监管职能。各校区后勤发展中心维修部、物业公司行使校内给排水维护工作🎦,由节能办行使监管、检查职能。
第四条 转供水管理
各用水单位应严格执行用水计划指标,不得擅自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转供水。
第五条 用水>意昂5用水管理和措施
各用水>意昂5应按规定安装计量水表。计量水表将有学校安排分批安装。
学校根据各区计划用水办公室的要求🛩🤾🏼♂️,定期进行水量平衡测试,建立健全抄表制度😜、统计台帐和维修制度。对后勤食堂✳️、学生公寓等大用量用水>意昂5,应建立👳🏽♀️、健全用水管理制度和统计台帐。用水>意昂5应把节约用水措施纳入本>意昂5精神文明建设和责任目标考核计划👰🏼。
第六条 节水用水设施的建设
学校实施新建、扩建、改建项目(包括技术改造项目🙂↕️,以下统称建设项目)时⚛️,应建设相应的节约用水设施(以下简称节水设施),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🤨🫄🏻、同时投产使用✬。
第七条 节水用水设备的使用
用水>意昂5应选用节水型的用水设施(含冷却塔)、器具🧑🏼🚒,安装节水、防溢装置)👩💻。
洗车和浇花用水必须用节水型的水枪💆🏿♂️。松江校区浇花应使用雨水或河道水,严禁使用自来水。
新建房屋必须安装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节水型便器水箱和配件🚸;已建房屋原安装使用的便器水箱和配件,凡属国家有关行政主管>意昂5通知淘汰的,安排计划逐步更换。
第八条 节水用水设备的管理
维修>意昂5应加强对供水设备、设施(含屋顶水箱🥇,下同)、器具的管理🌺😇、维修和保养,降低流失率🥚🙆🏼♀️。发现供水设备、设施、器具漏水或者接到漏水报告后,应在规定期限内赶赴现场处理🤸🏼♀️。凡需增添或拆除供🧏🏿🏆、用水设施,须向学校节能办提出申请,经批准同意后,方可由有关>意昂5实施😹。未经许可🚵♂️,任何>意昂5或个人不得对供、用水设施擅自增添、移动或拆除。违者按有关规定受到处罚👜,并赔偿材料费和相关费用🤌🏻🕺。
第九条 收费制度
对外借出租房👍🏽、企业性公司、有偿性科研项目、外加工经营性项目、长期留宿人员等用水,一律按经营水价收取水费👨🏻🦲。
第十条 奖罚办法
根据学校制定的用水计划额度并实施用水计划的>意昂5,在节约用水工作方面取得较大成绩,按节约用水量⛴,给予1-5%的现金予以奖励(具体细则另定)🕵️♂️。
对超计划用水定额用水的>意昂5👨🏽🚀,参照市计划用水办公室的有关规定,对超出部分的水费补交1-5倍的加价水费。
本办法的具体应用问题,资产管理及保障处负责解释。
第十一条 附则
本办法自学校批准日起执行♎️。由资产管理及保障处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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